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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上海魏广秀锤魔敲头案纪实:一审判处死刑

时间:2022-08-04 08:57 来源:菜叶 作者: 菜叶

简介:1997年3月18日晚6时30分许,风雨交加。和丈夫一起借住在杨浦区殷行街道东费家宅某号的26岁菜贩胡女士从集贸市场收摊回家,她撑着雨伞艰难地走到居家附近一空旷工地时,脑后部突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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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3月18日晚6时30分许,风雨交加。和丈夫一起借住在杨浦区殷行街道东费家宅某号的26岁菜贩胡女士从集贸市场收摊回家,她撑着雨伞艰难地走到居家附近一空旷工地时,脑后部突遭歹徒袭击,当即不省人事。

因胡的丈夫在市郊贩菜,周围邻居见胡久不归家即四处寻找,当找至工地时,已是深夜10时45分,发现胡已死亡,立刻拨打“110”报警。

3月20日,家住在宝山区淞南新村的41岁施女士跟同事在西藏路某饭店聚餐后回家,约在晚上10点50分行至家门口,发现忘带大楼总门钥匙,就径直走到阳台下,叫丈夫把钥匙从6楼扔下。可丈夫把钥匙扔下后,却迟迟不见妻子上楼,遂下楼察看,却见妻子已惨死在楼旁,身旁溅满鲜血,随身挎包已被劫走。经宝山警方勘查,施是被人从身后突然袭击,采用拳击撞墙等暴力手段致死。

两起案件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时间发生,但侵害的对象都是单身夜归的妇女。作案者是否同一人?

此时下结论似乎为时尚早。

谁知两天之后的3月22日,杨浦警方又接到一名居民报案:称其妻44岁的郑某21日晚9时10分左右,乘坐124路公交车在共青森林公园站下车,步行5至6分钟快到家门口时,背后一条黑影猛然蹿出,用钝器击打其头部,郑当即昏死过去,随身带的包被抢走。经法医验定,郑某的头部损伤主要在后脑头枕部,共有5个创口,并颅骨骨折。

几乎在同一时间内的22日、23日,宝山区又连续发生袭击单身妇女的案件,作案手段大体一致。宝山警方迅速将案情通报给杨浦警方。布控的大网已经撒出,在以后的一个星期内“敲头幽灵”却没有出现。

然而,从4月1日到4月6日这一段时间内,杨浦区的殷行、宝山区的淞南、海滨地区竟又发生了7起此类案件。至此,共有12名无辜市民遭到暴力袭击,其中两人死亡,数人重伤。

显然,夜幕下,一个“幽灵”正在杨浦、宝山的接合部游荡,以极为残忍的手段伤及无辜妇女,猖狂地向警方挑战。

面对这样一个灭绝人性、手段残忍的“敲头幽灵”,在这短短的十几天中,申城的市民似乎有点谈“敲”变色了。由于在短时间内,受害者频频被送入案发地唯一的市级医院长海医院救治,于是乎,消息迅速在社会上不胫而走。一时间全市各种猜测纷起,以讹传讹,越传越离谱。

由于受害者没有目击到作案工具,先是关于一把钉有铁钉的大榔头被传说得沸沸扬扬;接着是一些市民开始在自己嘴中描绘起案犯的画像:说这是一个骑摩托车作案的犯罪团伙,他们来无影去无踪,准备专门挑100个长发披肩的靓丽女子下手;又有人说歹徒是用木棒把铁钉从脑后打入被害者的脑壳。关于作案人的动机和作案形式传言,竟有几十种不同的版本。

顿时,全市满城风雨,人心惶惶。女性基本上不敢单独走出家门,一些家庭开始为不得不夜归的家人绞尽脑汁地采取着种种保护措施,丈夫接送妻子、父亲陪伴女儿的现象,成了一大奇观。在个别地区甚至出现了戴着头盔匆匆夜行的市民,不少人家早早闭门关灯,女性则是全部进入“一级戒备”。

在五钢集团工作的王女士尽管只有三站路车程,但上晚班一定得有丈夫充任“贴身保镖”。不少饭店、娱乐场所更是“损失巨大”,晚上根本就没有生意,只得关门大吉,大有风声鹤唳、人人自危之势,给上海的社会治安、社会秩序带来了严重的破坏。

幽灵疑踪

从3月18日到4月6日,这短短的19天,无疑是个“黑色的时间段”。“敲头幽灵”的连续出现,引起了上海市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上海市公安局迅速成立由刑侦总队、宝山公安分局、杨浦公安分局组成的专案组。于是,在8.7平方公里的殷行地区,每天有数百名民警昼夜睁着警惕的双眼,在四周设伏、排查、布控。由上海铁路公安局的公安部特邀侦查员张欣绘就的犯罪嫌疑人模拟像分发到每个参战民警手中。

可以说,上海警方是顶着巨大的社会舆论压力,在一片沸沸扬扬的议论,甚至是不明真相的责备声中默默艰难地寻找任何一丝突破此案的细微“裂缝”,艰难地展开侦破工作。最终,专案组领导经过对案情详尽分析、研究,认为这13起案件能够并案侦查,并刻画了歹徒的特征、作案手法,判断了案件的特点、作案工具后形成五点共识:

一、歹徒作案时间大多选择在夜间和市郊接合部的偏僻地段,用钝器从背后或侧面袭击被害人致昏迷,以施抢劫。

二、歹徒较多选择年龄较大、身材较矮的中年妇女为侵害目标。

三、歹徒以劫财为目的,作案手段凶狠,不计后果。

四、根据被害人头部形成的创口,推断作案工具系铁管、铁棒类容易挥舞的钝器。

五、歹徒系外来人员的可能性较大,身高1.70米左右,流窜于两区间作案,且乘公共汽车流窜的可能性较大,对案发地周围情况比较熟悉,其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很可能就在案发地区一带。

令人欣喜的是,被害人47岁的阚某经医院全力抢救苏醒过来后,成了所有受害人中唯一能向警方提供点滴线索者。4月2日晚9时许,她乘公交车回家到闸北电厂站下车,沿军工路由东向西走在田埂小路时,发现有人尾随在后,便侧身想让那人先走过去。不料那人走过她身旁时故意猛地撞了她一下,阚某斥道:“你撞我做啥?”

谁知,那人接着从右手袖管内抽出一根铁棒朝她脑后击去,将她击昏。待醒来时,发觉手上铜鼓戒和颈上项链没有了,被抢的包内有100多元现金。据她模糊回忆,作案人身高1.70米左右,体态魁梧,穿黄色风衣,说普通话。

至此,经过对不断筛选的情报分析,歹徒的各种特点、特征已在全体参战民警的心中渐渐清晰了起来。

最后惨案

搜捕的大网已越收越紧,上海市委、市公安局的高层领导均亲自来到专案组,进行现场督战。谁能料到,正当全体参战民警夜以继日地工作之际,“幽灵”却一反常态地在白昼出现了。

4月14日,在杨浦区的共青森林公园内,魔爪再次伸向一对正在休闲的老年男女。这天中午,“110”报警台接到群众报警,在共青森林公园内钓鱼湖边的椅子上有一男一女两名老人被人击伤后已送往医院抢救。

接到报警后,杨浦警方迅速赶赴现场,交警立即封锁了周围的一切路口,刑侦总队也派出警犬队到场助战,大批警员包围了公园。警方对公园内进行了地毯式搜查。但时近傍晚,仍无所获。公园一名工作人员说,早上曾有个穿灰色上衣的男人躺在旁边一条长椅上,后来去向不明。

在医院的急诊室里,被救醒的63岁周老太惊恐地向警方回忆着被害经过:这天上午7时45分,她与71岁的朱某相约至森林公园游玩,中午11时多,便坐在湖边的椅子上吃点心,冷不防被人从背后猛击头部后失去知觉。手上一只金戒指和颈上一根项链也被劫走。被劫的项链上有一鸡心锁片挂件,锁片正面是鸳鸯图案,背面镌有篆体“明月”两字,是她儿子的名字。

森林公园的惨案发生当晚,杨浦公安分局领导立即召开全局紧急会议,详细公布了该案赃物特征,迅速在全区范围内布置落实控赃工作。宝山公安分局也同时加强了案发地附近的布控力度,严密监控赃物的转移和出现。

4月15日上午,杨浦公安分局五角场派出所的一位民警来到朝阳百货商场的金银饰品柜台了解情况。营业员向民警反映说,一个小时前有人来此修理过刻有“明月”两字的鸡心挂件,该金项链上带有明显的拉断痕迹。此人系一外地民工模样的男子,剽悍强壮,操一口并不纯正的普通话,身着紫红色夹克衫,且不止一次来此修理、重铸金银饰品。

这一消息,犹如晴天惊雷,迅速反馈到专案组,神笔张欣立即绘出犯罪嫌疑人的模拟像。侦查员根据模拟像再次在案发地周围排查。此时,宝山区淞南地区一个名叫魏广秀的安徽人进入警方的视野。据当地居民称,此人外貌与模拟像极似,且经常有些金银首饰带进带出。当晚,侦查员经过反复排查,终于从5个可疑的窝点中最终确定淞南镇华浜二村某号202室为犯罪嫌疑人魏广秀的落脚点。

市公安局领导迅速在刑侦总队设立指挥部,由刑侦总队、宝山公安分局组成的特别行动队直扑淞南。为防止走漏消息,打草惊蛇,这一突击行动方案只有高层领导和特别行动队侦查员知道。

晚上11点30分,三十多名特别行动队侦查员封锁了华浜二村的所有路口,7名民警直奔2楼,但202室的铁门足足敲了好几分钟,里面却没有反应,正当特别行动队员准备破门而入时,房间里传来了一个女人的声音:“谁呀?”

“我们是公安局的,来查户口。”

那个女人无奈地打开了铁门,一走进房间,侦查员们发现通往阳台的门开着,一个穿短裤的胖墩墩的男子正想跳楼逃窜,但二楼阳台的通道早已被特别行动队员堵住,面对黑洞洞的枪口,他只得退回房内。

“你叫什么名字?”

“魏广秀。”

“哪里人?”

“安徽利辛县人。”就在盘问之际,两名机灵的侦查员早已贴靠到魏的身边。此时,魏广秀似乎意识到什么,但仍故作镇静地吼道:“干什么,干什么!”说时迟,那时快,4名侦查员猛地扑过去,经过一番搏斗,将他按倒在地,戴上了手铐。随之,在房间内进行搜查。

“‘明月’项链锁片找到了。”一名侦查员惊喜地电告指挥部。在魏广秀凌乱不堪的家中,这枚锁片裹在小纸团中,丢在饭桌底下,但仍被细心的侦查员查获。此后,被害人的背包、钱夹、戒指、手表、化妆品等物品也被一一搜出。而那开门的妇女系魏广秀的妻子。

深夜12时55分,警笛呼啸,警灯闪烁。特别行动队侦查员将犯罪嫌疑人魏广秀押往刑侦总队,踏上了凯旋之路。

4月17日上午9时,为尽快公开案情以正视听,上海市公安局在第一时间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宣告“3·18”系列“敲头抢劫案”,经过警方整整29个昼夜的侦查成功告破,神秘的“敲头幽灵”魏广秀被擒。

“破案了!破案了!”申城的大街小巷里、公共汽车上、企事业单位内,惊魂甫定的市民们奔走相告、额手称庆:“上海警方果然厉害啊!”

1997年6月17日上午,上海市公安局隆重召开侦破“3·18”杨浦、宝山地区重大抢劫、伤害系列案表彰大会。会上宣读了公安部部长陶驷驹签发的给“3·18”专案组记集体一等功的命令。

幽灵真相

1997年5月27日上午9时15分,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魏广秀抢劫案。穿着彩色长袖T恤、土黄色布裤和黑布鞋的矮矮壮实的魏广秀,惶惶不安地被法警押进庄严的法庭。此刻,这个穷凶极恶的“敲头幽灵”,终于被剥下神秘外衣。

1971年3月3日,魏广秀出生在安徽省利辛县。初中毕业后到上海当兵。1992年他结识了一位大他三岁的来自崇明县的上海姑娘顾某,不久,便非法同居,并生下一男孩。后在钱欲的驱使下,因盗窃大量的锌锭,在1993年5月被军事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后被减刑1年,于1996年11月释放出狱,退回原籍。同年12月14日,他便来到上海和顾某重聚,这时他们的儿子已经五岁了。

在繁华的大上海,魏广秀茫然无措。他没有一技之长,又无固定的生活来源。很快,他又重新选择了犯罪,选择了用钝斧去残害那些反抗力弱、反应不灵敏的单身中年女子。1997年4月13日,也就是他最后一次作案的前一天,顾某带着儿子从崇明老家回到华浜二村的住处后,便独坐一旁悄悄地抹泪。

魏广秀关切地询问缘由。顾某哽咽道:“手链在崇明回上海的船上掉了。”魏广秀轻声安慰了一番后,第二天中午即窜至共青森林公园袭击了一对老人,将抢来的那个受害老妪的金项链“赠”给顾某。对妻子的万般柔情和对受害妇女的凶残暴行,居然在这个幽灵身上得到了莫名其妙的统一。

经过了长达7个小时的庭审,魏广秀交代了自己自3月18日至4月14日的犯罪经过。他单独持钝斧乘坐公交车或骑自行车,在宝山区的淞南、海滨地区和杨浦的殷行、中原地区及共青森林公园等处,寻找到作案目标后,尾随被害人至行人稀少、灯光黯淡的偏僻地带,从背后用斧背猛击被害人的头部,击倒被害人后实施抢劫。先后作案13起,致伤14人,其中两人身亡。共劫得现金、首饰、手表、女式背包等价值7500余元的财物。

5月29日上午,法院再次开庭,魏广秀被一审判处死刑。当天,魏就提起上诉。6月12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核准死刑。6月13日下午,魏广秀被押赴刑场,依法执行死刑。

魏广秀在法庭上作最后陈述中的一段话:“人为什么要在失去之后才明白生命的价值和意义呢?我相信我不是第一个犯罪的,也不是最后一个。那些没有犯罪的人可不可以以我为戒呢?这个代价实在是太大。现在我后悔了。”

可是,人世间是没有后悔药的。当正义的枪声响起那一刻,我们无法知道临刑前的魏广秀在想些什么。但有一点是不容置疑的,那就是:无论罪犯是何等的邪恶和狡猾,都终将逃不过法律的惩处。正义终使这颗罪恶的灵魂彻底地“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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