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狱空荡荡
恶魔在人间
比杀人狂魔更可怕的
是他有一群追随效仿者
……
6月12日,克里斯滕森承认杀害中国学者章莹颖。
检察官除披露被告对章莹颖实施强奸、殴打、斩首的残暴行径外,还在开庭陈词中讲到,克里斯滕森曾把自己比作美国连环杀手泰德·邦迪(Ted Bundy)。
邦迪是美国70年代的连环杀人狂魔,FBI通缉的十大逃犯之一,曾成功越狱两次,犯罪地点遍布
6个州。从1974年到1978年,邦迪杀害30名年轻女性:
华盛顿州10人,俄勒冈州1人,犹他州7人,科罗拉多州5人,佛罗里达州6人,爱达荷州1人。而这一数字只是警方记录在案的,真实数字只会更高。
有人说:
“在连环杀手的黑色帝国中,条条大道都通往泰德·邦迪”, 可见邦迪在美国犯罪史上的地位。
有名的连环杀人犯很多,为什么克里斯滕森单单提到了他呢?
当我们给两人做了对比后,发现无论从经历还是作案手法,他们都有着惊人的重合...
70年代的美国,混乱动荡,多事之秋。
10年间暴力犯罪率上涨130%,强奸上涨116%,谋杀上涨62%。走在街上无不人心惶惶,充满恐惧。
那时诞生了一个新的名词:
连环杀手(serial killer)。btk、绿河、密尔沃基食人魔、罗斯托夫屠夫、小丑、山姆之子……这些令人闻风丧胆的连环杀人犯全在这一时期涌现。
但他们的恐怖程度,远不及邦迪的十分之一。
邦迪之所以恐怖是因为
他和普通人没有不同,甚至还有些英俊和迷人。在学校,他是出类拔萃的尖子生;生活中,他是女人丈夫的理想人选。
甚至在邦迪服刑期间,仍旧有无数女性为他着迷,想和他结婚。
人们喜欢将一个人犯罪的起因归于悲惨的童年和不幸原生家庭,比如父亲殴打、母亲抛弃。但邦迪犯罪的理由是想向别人证明,或者说只想让别人知道:我想,我能。
邦迪是私生子,他的生父是谁有很多种说法,但却无从考证。
即便如此,母亲和继父,外公外婆对他却关爱有加。甚至在母亲再婚前,为了避免被别人歧视,祖父母曾谎称邦迪就是自己的孩子。
邦迪与继父
在同学和朋友眼中,邦迪喜欢捉弄别人,同时又沉默寡言,不能融入集体。
进入高中后,他变得更加不善言谈。就算长相非常英俊,也没有约会过任何女生。据他自己描述,当时只是不喜欢女性,甚至有些害怕。
就像我们回忆中那些被淡忘的同学一样,邦迪和青春期的男生没什么不同。
高中毕业,邦迪在入普吉特湾大学攻读一年,后转入位于西雅图的华盛顿大学。在那儿他认识了初恋女友
戴安,一个漂亮、迷人、且家境富有的加州女孩。可以说,戴安就是那个影响邦迪一生的女人,甚至走向犯罪。
从华大毕业后,想考取名校法学院的邦迪名落孙山。这与他对自己的理想与期待完全不符。同时,他与戴安的感情也出现裂痕。一个渴望成功的穷小子与一个生活优渥的富家千金之间,总会出现一些矛盾。一方面他承受者来自女友的经济压力,无法应付戴安对他的期待,另一方面他怀疑自己,怀疑人生。
后来,戴安减少了与他的联系与通信,单方面和邦迪“提出”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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